提问者:游客分类:房产知识-产权产证时间:2018-11-01 17:39:33
外国人在办理商品房(一手)转让过户登记时,需提交以下资料:
1、申请书(原件);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合法资格证明(“三资企业”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);
2、委托书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证件;购房付款凭证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;
3、由市或区、县房地产测绘部门认定的《房屋勘丈表》及房屋平面图两份(原件);
4、由开发商提供的《商品房用地面积表》及地籍图二份(原件);
5、契税完税证(备查联)及契税完税贴花(原件,纳税后提交);
6、其他有关文件(如1999年12月1日前购买高标准内销商品房的华侨、港、澳、台胞及外籍华人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身份资格认定书);
7、空置商品住宅,需提交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,或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等。
8、《商品房出售合同》(原件)以及公证材料。